南通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获悉,2013年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出台。南通市继续实行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与初中毕业考试“两考合一”和“一考多分流”政策,未参加中考者一律不得毕业和升学。继续推进考试内容与方式改革,优化考试结构内容,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从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和学业科目考试等方面对学生实行综合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六项指标: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劳动与技术、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
学业考试科目设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体育与健康。其中英语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体育与健康考试由学生初一、初二阶段的学期测试成绩和初三中考成绩两部分组成。物理与化学合卷,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文化科目考试形式均为闭卷测试。
南通初中学业科目考试日期定于6月17日、18日、19日三天。考试用时: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120分钟,物理与化学15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钟。中考各科目分值总计为750分。
《意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今年各普通高中择校生计划安排不得超过本校统招生计划的20% 。各地招生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规定的批次和招生计划录取。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切实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借读管理规定,不得以各种名目在中考之前提前招生,不得跨县(市、区)和省辖市招生。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考生可享受加分投档或优先录取: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本市三峡移民子女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记者王金霞